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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去世后,其土地补偿费能否被继承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时间:2021-08-06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是可以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而征收土地时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那么村民去世后,其土地补偿费能不能被继承的?...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是可以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而征收土地时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那么村民去世后,其土地补偿费能不能被继承的?

村民去世后,其土地补偿费能否被继承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费是被继承人合法限得的,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土地征收补偿费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村民去世后,其土地补偿费能否被继承插图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1、《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民有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的权利。当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或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方的情况下,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但当承包方采取转让,互换的形式流转时,则原承包方不能取得相关费用。因为转让和互换,不同于转包或出租的形式。转包或出租,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承包合同并没有改变。而转让和互换的形式,第三方已经完全取代了原承包方的地位,原承包方已经退出了承包合同,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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